北宋苏轼在《论书》中提出:“书必有神、气、骨、肉、血,五者阙一,不成为书也。”这一命题的核心是将书法艺术类比为生命体。那么,苏东坡这里提出书法的“骨”究竟说的是什么呢?
一、书法之“骨”
“骨”在中国书法理论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。在由骨、筋、肉、血构成的生命意象体系里,“骨”是根基所在。其刚强、坚韧、有力的特质,彰显出生命体的茁壮与生命力的蓬勃。对于书法来说,则表现为笔画的强劲有力,间架结构的稳固坚实。“骨”是书法力量的源泉,为书法形象的塑造提供了稳固的支撑,展现出峭拔、刚健、沉稳、挺拔的意境与审美韵味。
二、“骨”的内涵
“骨”的内涵包含两点:一是指中锋运笔,笔力沉劲而挺拔;二是指字的间架结构,就像人的骨架。骨架是构成人体的主干。因此,学习书法,首要追求的便是骨力。
三、古人关于“骨”的论述
1.晋代杨泉《草书赋》云:“其骨梗强壮,如柱础之不移。”意在赞美草书外有飞动之势、内有坚劲骨力的审美特点——看似纵逸,实则根基牢靠。
2.晋代卫铄《笔阵图》载:“善笔力者多骨,不善笔力者多肉: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,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。”卫夫人用很形象的比喻告诉学书者:要以养“骨”为先,笔力是根本;肉可辅骨,但不能掩骨;有骨有微肉便是筋书(佳),无骨多肉便是墨猪(劣)。
3.唐代蔡希综《法书论》云:“每字皆须骨气雄强,爽爽然有飞动之态。屈折之状,如钢铁为钩。牵掣之踪,若劲针直下。”这段话是唐代书论中对笔法力度与气势的经典阐述,核心讲的是雄强刚健的审美标准。 “骨气雄强”(内在筋骨),即指字的间架结构要有骨力,气象雄浑壮阔。意在强调以“骨”为主,反对软媚无力。强调用笔要兼具钢筋铁骨般的硬度与飞鸟惊蛇般的动势,追求盛唐时期典型的雄浑阳刚之气。
4.元代陈绎曾《翰林要诀·骨法》云:“为字之骨者,大指下节骨是也。提之则字中骨健矣,纵之则字中骨有转轴而活络矣。提者,大指下节骨下端小竦动也。纵者,骨下节转轴中筋络稍加和缓也。”这里讲的是写字的“骨”要靠大拇指下节骨的提、纵来控制笔毫;提则骨健挺拔,纵则骨活圆转,二者配合,字既有刚劲的骨架,又有灵活的笔势,不是一味硬挺或一味软滑。
5.唐代孙过庭《书谱》云:“假令众妙攸归,务存骨气;骨既存矣,而遒润加之……如其骨力偏多,遒丽盖少、则若枯槎架险,巨石当路,虽妍媚云阙,而体质存焉。若遒丽居优,骨气将劣,譬夫芳林落蕊,空照灼而无依;兰沼漂萍,徒青翠而奚托。”
6.唐代徐浩《论书》云:“然人谓虞得其筋,褚得其肉,欧得其骨,当矣。夫鹰隼乏彩,而翰飞戾天,骨劲而气猛也。翚翟备色,而翱翔百步,肉丰而力沉也。若藻耀而高翔,书之凤凰矣。欧、虞为鹰隼,褚、薛为翚翟焉。”
7.唐代颜真卿《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》云:“又曰:力谓骨体,子知之乎?’曰:‘出不谓趯笔则点画皆有筋骨,字体自然雄媚之谓乎?’长史曰:‘然。’”
8.明代项穆《书法雅言·形质》云:“使骨气瘦削,加之以沉密雅润,端庄婉畅,虽瘦而实腴者,谓之清妙。不清则不妙也。肥而秀者,谓之丰艳,不丰则不艳也。”
9.清代张廷相、鲁一贞《玉燕楼书法·骨法》云:“夫骨,非棱角峭厉之谓也,必也实其力于画中,敛其锋于字里,则纵横大小无或懈矣。惟会心于‘直’、‘紧二字,斯能得之。黄庭坚所谓‘画中有墨痕’是也。”
10.清代刘熙载《书概》云:“骨力形势,书家所宜并讲。必欲识所尤重,则唐太宗已言之,曰:‘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”清代朱履贞《书学捷要》云:“书贵峭劲,峭劲者,书之风神骨格也。”
11.清代朱和羹《临池心解》云:“惟其骨力多,方合古人;惟其不悦时目,正是进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