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书后品》一卷,乃初唐李嗣真所著。
李嗣真(?—696年),字承胄,赵州柏人(今河北隆尧)人士,博学且精通音律,官至右御史中丞。
本书之所以题名“书后品”,是因为在此之前已有南朝梁庾肩吾的《书品》以及王愔、王僧虔、袁昂等诸家的书品著作。
一、体例与结构
《书后品》选载了秦至初唐的八十二位书法家(自谓八十一),并将其分为十等进行品评。其品级结构依次为:逸品(最高)、上上品、上中品、上下品、中上品、中中品、中下品、下上品、下中品、下下品。每品都列出书法家的姓名,随后加以叙录,论述书艺的源流以及各家的特色优劣,每等之后还有“评”和“赞”。全书“各有叙录,条理姝然”,体例十分严整。
二、逸品说的开创
《书后品》在书法批评史上的最大贡献,便是首创了“逸品”之说。在此之前,庾肩吾的《书品》分为上中下三品,每品又分三等,共九品;而李嗣真在这九品之上另立逸品,并将其置于最高位置。他在序中自称“作《书评》而登逸品数者四人”,认为逸品之才“当绝终古,无复继作”。这一创举影响极为深远,后世论书、论画者大多沿用“逸品”作为最高品级。
李嗣真将李斯、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四人列入逸品。需要注意的是,有学者认为原文“登逸品数者四人”可能仅指张芝、钟繇、二王,并不包括李斯;而另有观点认为逸品有五人,包括李斯与王献之。这一分歧表明李嗣真在逸品人选上或许存在不同的考量。
三、品评方法与核心观点
李嗣真品评书法时,多采用比喻的方法,用自然意象来形容书风。评张芝章草“似春虹饮涧,落霞浮浦;又似沃雾沾濡,繁霜摇落”;评钟繇正隶“如郊庙既陈,俎豆斯在;又比寒涧豁,秋山磋峨”;评王羲之正体“如阴阳四时,寒暑调畅,岩廊宏敞,簪裾肃穆”,其行草“如清风出袖,明月入怀”。这种以物喻书的批评方法,既具有文学美感,也体现了唐代书论从抽象玄辩向形象品评的转变。
在价值判断上,李嗣真推崇“偶合神交、自然冥契”的境界,认为真正的书法艺术不在于刻意经营,而在于与自然、与神明的冥然相契。他对“四贤”的评价也有高低之分:“钟、张筋骨有余,肤肉未赡,逸少加减太过,朱粉无设”——认为钟繇、张芝筋骨有余而血肉不足,王羲之则“加减太过”,各有长短。他还批评智永“精熟过人,惜无奇态”,可见其对“奇态”与天然意趣的重视。
四、历史影响
《书后品》首开唐代书法品评之先河。“逸品”概念的提出,为后世书画批评提供了新的品评维度。此后张怀瓘在《书断》中确立“神、妙、能”三品,朱景玄《唐朝名画录》增“逸品”,均受其启发。可以说,唐代书画品评体系的成熟,李嗣真实有发轫之功。
五、小结
《书后品》篇幅虽简,却在书法批评史上占据重要位置。它以十等品评体系梳理了秦汉至初唐的书法谱系,以“逸品”说开启了新的审美维度,以生动的比喻丰富了书法批评的语言表达。
读此书有三点启示:其一,艺术批评当有自觉的体系意识,李嗣真在庾肩吾九品基础上别立逸品,正是体系创新的范例;其二,品评当兼顾技法分析与审美判断,书中既有对各家笔法特质的精准把握,也有对境界高下的审美评判;其三,批评传统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叠加、修正的过程,《书后品》之“后”,正是对前贤的继承与超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