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书法的朋友,我有个问题想问你:提到王献之,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?恐怕十个人里有八个会说:他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,“二王” 中的小王,沾了他爹的光才混出了名堂。似乎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,就是投胎投得好,生在了书圣之家。
实际上,在中国书法史上,王献之的作为比他爹更具冲击力、更具开拓性、更具颠覆性。若说王羲之是将汉字书写提升至 “美” 的境界,把实用书写稳稳推向艺术门槛的人;那么王献之则是让书法 “活” 起来的人,他一脚踹开艺术大门,使笔墨首次真正随人的心跳与情绪律动。王羲之是古典书法的集大成者,而王献之,是真正的革命者。
一、十五岁敢教亲爹改字体:这孩子从小就长了反骨
王献之小时候最出名的故事,便是 “掣笔”。《晋书》记载,他五六岁练字时,王羲之偷偷从背后拔他手中之笔,竟未能拔动,当场感叹:“此儿后当复有大名。”这个故事流传甚广,大家总觉得他就是个乖乖练字的天才神童。但鲜为人知的是,这孩子骨子里的傲气与叛逆,自幼便难以掩饰。十五六岁,在如今相当于刚上高中的年纪。其他孩子还在捧着老爹的字帖拼命临摹,生怕一笔一画写得不像。王献之却不然,他径直走到王羲之跟前,一本正经地给亲爹提出改革建议。
此事在唐代张怀瓘的《书议》中有明确记载,原话是王献之对王羲之所说:翻译过来就是:爹,古代传下来的章草过于拘谨,难以舒展手脚,与当下的书写习惯脱节。我们不如将行书和草书融合,创造一种全新的写法,与老规矩彻底不同。您啊,该改改风格了。
十五六岁的孩子,对已然名满天下的书圣父亲说 “你该改体了”。这并非请教,而是指导,是教导前辈行事。王羲之作何反应?史书上仅用四个字描述:笑而不答。仔细品味这四个字,并非生气,并非反驳,也并非觉得小孩子胡言乱语。这表明王羲之心里明白,儿子所言切中要害。但他自身已达古典法度的巅峰,习惯了周全与克制,难以迈出这最后一步。这一步,最终由王献之自己迈出。
许多人说 “二王” 是父子传承,儿子学老子。这话只说对了一半。王献之早年确实师从父亲,但他越写越觉得不足。他追求的并非写得像父亲,而是写得像自己。依旧是眼光独到的张怀瓘,在《书断》中给予他一句分量极重的评价:幼学于父,次习于张芝,尔后改变制度,别创其法。率尔师心,冥合天矩。别创其法” 这四个字,重如千钧。不是改良,不是优化,是创造。
二、“破体”:他直接把书法的规矩砸了个稀碎
王献之首个颠覆性的创造,便是 “破体”。后来唐代书法家徐浩在《书法论》中专门提及:“右军行法,大令破体,皆一时之妙。”
何为破体?说白了,就是不循规蹈矩。在王献之之前,书法的界限是固定的:楷书就是楷书,行书就是行书,草书就是草书。写楷书就得规规矩矩,写草书就得潦草随意,井水不犯河水,跨界是大忌。王羲之已然极为出色,将行书写至极致,但他的行书依旧是行书,骨子里端庄、克制,每一笔都严守界限。他写的草书也仍是草书,字字独立,收放有度,绝不越界。王献之却不这么做。他说,为何楷书就不能带有草意?草书就不能有楷骨?为何写字要将自己局限于某一种书体之中?于是他直接将楷书、行书、草书揉碎重塑。
张怀瓘在《书议》中形容其为 “非草非真,离方遁圆”。既非草书亦非楷书,打破了所有方圆规矩。书写过程中,楷书里突然冒出一笔飞动的草意;行笔至畅快处,又突然稳住楷书的骨架。整幅字中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分不清究竟是何种书体。这便是 “破体”。你别认为此事简单。在那个时代,书体就是祖宗传下来的法度,是行业铁律。打破书体界限,在当时人眼中,就如同厨师做菜,将川菜、粤菜、法餐混为一盘,近乎离经叛道。但王献之不在乎。他追求的不是 “正确”,而是 “自由”。最典型的当属传世唐摹本《鸭头丸帖》,共十五字:“鸭头丸故不佳,明当必集,当与君相见。”
你去看原帖,前两个字还稳稳当当,越写越快,越写越奔放,许多字几乎一笔带过。从行到草,从稳到飞,情绪的变化全然直白地呈现在笔墨之中。这并非在写字,而是在记录心情。就像你与朋友发消息,开头还客客气气打全称,聊嗨了便开始写连笔、发语音、甩表情包。王献之在一千六百年前,就将这种 “即兴感” 融入了书法。所以张怀瓘才会说,王献之的字 “笔法体势之中,最为风流者也”。此处的风流,并非花心,而是潇洒,是不被规矩束缚的灵动之气。
三、“一笔书”:书法从此有了呼吸和心跳
若说破体是打破了单个字的界限,那么 “一笔书” 便是打破了整行整幅的界限。很多人说一笔书是王献之发明的,其实并不准确。早在东汉张芝写今草时,就已有一笔相连的写法。张怀瓘在《书断》中评价张芝草书:“字之体势,一笔而成,偶有不连,而血脉不断。”但将此事发挥到极致、真正使气脉贯穿行草并影响后世千年的,是王献之。在王献之之前,写字都是逐个书写。哪怕是草书,也是字字独立,最多两三个字相连。章法之美,是由一个个单字拼凑而成,如同串珠子,一颗颗珠子再精美,也只是一颗颗的。王献之说,并非如此。书法的气脉,不应被字的界限切断。他将张芝的连绵笔意彻底拓展,做到了 “行首之字,往往继前行之末”。简言之,整幅字是一个鲜活的整体。笔可断,但气不能断。哪怕笔画未相连,内在的气息也要如同一根线,从头到尾贯穿起来。张怀瓘称其 “气候通其隔行”,连行与行之间,气都是相通的。这意味着什么?此前的书法,是空间的艺术,陈列在那里,你可以慢慢品味每个字的结构。
王献之之后,书法成为时间的艺术,你得顺着笔势前行,跟随书写节奏一气呵成,方能读懂其中的情绪。最能体现此境界的是《中秋帖》,尽管传世本学界普遍认为是宋代米芾的摹本,但神韵犹存。二十二个字,几乎一笔贯通,字与字之间缠绕纠结,如江水遇礁石,打着旋儿向前冲。你凝视良久,甚至能感受到书写的速度、呼吸的节奏。不客气地讲:后世的张旭、怀素,所有的狂草,源头皆在王献之这里。若无他的一笔书,便没有唐代的狂草盛世。很多人说王羲之是 “书圣”,是书法的巅峰。但从艺术表达的自由度而言,王献之走得更远。
王羲之的书法,是 “人写字”,人掌控着笔,笔遵循着法;王献之的书法,是 “字写人”,笔跟随气而动,气跟随心而跳。
四、被历史冤枉的名气:他曾比爹更火了两百年
说到这儿或许有人不服:既然王献之如此厉害,为何书圣是王羲之而非他?这里存在一个极大的误解。在东晋之后的宋、齐两代,近两百年间,社会上最为流行、众人竞相学习的,实际上是王献之,而非王羲之。南朝人羊欣就曾说过:“张字形不及右军,自然不如小王。”此处的小王即王献之。言外之意,论天然洒脱的气韵,王羲之比不上他。当时的风气便是,读书人皆以书写王献之的字为荣,王羲之的风格反而显得陈旧,不那么受欢迎。那为何后来情况反转了呢?因为一个人,唐太宗李世民。李世民是王羲之的头号狂热粉丝。他亲自为《晋书・王羲之传》撰写论赞,将王羲之捧上了 “尽善尽美” 的神坛。反之,他如何评价王献之?言辞极为难听:献之虽有父风,殊非新巧。观其字势疏瘦,如隆冬之枯树;览其笔踪拘束,若严家之饿隶。翻译过来就是:王献之虽承袭了父亲的风格,但并无新意。字又瘦又散,似寒冬里的枯树;笔法拘谨,像刻薄人家饿肚子的奴仆。皇帝都已发话定论,下面人岂敢不从?于是自唐代起,王羲之的地位一路攀升,成为不可撼动的书圣。王献之则被打压下去,沦为父亲的陪衬。连孙过庭写《书谱》,都顺着此论调称:“子敬已下,莫不鼓努为力,标置成体,岂独工用不侔,亦乃神情悬隔者也。”意思是王献之等人皆是刻意为之,与王羲之比相差甚远。但有趣之处在于,同样是唐代的书法理论家张怀瓘,却不认同此观点。他在《书议》中明确表示:逸少秉真行之要,子敬执行草之权。父之灵和,子之神俊,皆古今之独绝也。爹有爹的优点,儿子有儿子的精妙之处。一个灵动平和,一个神骏飞扬,皆是顶尖水平,并无高低之分。甚至他直接表明,王献之的行书和草书,比王羲之更具逸气。你瞧,公道自在人心。皇帝能决定官方排名,但决定不了艺术的高低。
还有个故事颇能体现王献之的性格。谢安,东晋第一名士,当朝宰相,曾问他:“你认为你的书法与你爹相比如何?”王献之回答:“故当胜。” 本就各有所长。谢安说:“外面的人可不这么认为。”王献之回应道:“世人那得知!”这句话记载于虞龢的《论书表》中,意味深长。并非狂妄,而是清醒。他明白自己与父亲走的路不同,也清楚俗人只会比较名气、排定座次,看不懂其中的差异。在当朝宰相面前,毫不谦逊,毫不客套。我书写自己的风格,你懂与否是你的事。这股劲儿,便是魏晋风骨。
五、笔墨里的深情:他的痛都写在了线里
许多人解读王献之,只看到他的狂放、他的傲气、他的飞扬跋扈。但鲜有人知晓,他的字里,隐匿着一生的伤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