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举博物馆(位于南京夫子庙)的举子赶考雕塑
中国科举博物馆赶考学子的雕塑
中国科举博物馆举人公车模型
在古代,因为物质条件所限,参加考试并非易事。事实上,仅是赶考这一个环节,就让诸多学子发愁。
县考就在县城,相对来说还比较近,乡试需要到省城贡院,这对偏远地方的秀才来说,就挺麻烦了。如果有幸进入会试,则要到京城参加考试,这固然是人生中的一大喜事,但对不少学子来说,也是一件“苦事”:需要跋山涉水,远赴京城。
因此,在一千多年的科举历史中,早就有了“赶考”一说,以此来形容考试的艰辛。明清时期,海南、广东、广西、甘肃等地参加会试的举子,坐车步行,历经曲折,少则半年,多则数年,才能到达京城。
有举子命丧路途
赶考固然不易,但对于古代士子(读书人)来说,能参加赶考是一种“幸福的烦恼”:只有获得至少是秀才的资格,才会参加到赶考的大军中来,而且一旦金榜题名,人生的命运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科举时代有多种考试,但是大的考试,或者说可以获取功名的主要是三种考试,即县试、乡试、会试(殿试),通过这三种考试后,分别获得秀才、举人、进士的功名。
科举分三级:第一级是县考,它又称岁考。这级考试以县为单位,有县试(县官主持的考试)、府试(知府主持的考试)以及院考(学政主持的考试),共考11场。县试和府试有时同时考,其中县试考5场,府试考5场,最后一场院考,全部通过后,才是生员或秀才,可见考中秀才并不容易。
第二级省考(乡试)又称省试,唐代称解试。乡试是在省城贡院进行的考试,考中后就为举人。
第三级则是全国考(会试),举人来到京城参加考试,考中后获进士身份。会试后又有皇帝主持的殿试,选出进士的三甲名次。如果乡试、会试、殿试皆为第一,则称“连中三元”(解元、会元及状元)。
也有一种观点,认为科举三级考试是乡试、会试、殿试,将县试称为三级外考。其实殿试不能称为第三级,因为殿试不影响录取,只是选出进士中的一二三名。
在这三级考试中,最不易的就是会试。会试三年一次,每到会试之年,举子们常常是提前半年或一年就出门了。经济条件好的,可以乘坐马车、驴车,条件差的只有步行。有文献记载,唐代时,湖北荆州的举子刘蜕,因要赴京城长安赶考,花了两个月,筹措赶考经费,再加上考试往返,共花了半年时间。850年,刘蜕在应举近三十年后,终于考中进士,当时人称“破天荒”。
另一位举子就没那么幸运了,温宪考了二十多年未中。还有更惨的,有的在赶考途中,会染上疾病,甚至一命呜呼。唐代元和年间(唐宪宗李纯的年号,公元806-820年),举子廖有方赴长安参加会试落第,返乡途中,在宝鸡遇到一位病危的举子,那位病危的举人临终前,托付廖有方帮其掩埋尸首。举子去世后,廖有方身无长物,只好卖掉马匹,筹措银两,埋葬了这位寒士,廖有方写了这样一首诗:“嗟君殁世委空囊,几度劳心翰墨场。半面为君申一恸,不知何处是家乡?”
赴京城参加会试不易,对一些省份的士子来说,就连参加乡试也极为不易。清朝初年,湖广(湖北、湖南)乡试设在武昌,湖南士子要去武昌参加考试,需要经过洞庭湖,遇到风急浪高的天气,连渡船都不敢开。即便风浪平息时,船在洞庭湖行驶,也面临很大的危险,时常有船倾人亡的事故发生。一直到清雍正元年,湖广乡试才在湖南设考场。
打劫考生后果很严重
科举赶考之旅,路途遥远,难免遇到强盗、土匪,不过,典籍中对士子被打家劫舍的事,记载不多。这另有原因。
其中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参加科举的士子,官府都对他们有特殊政策加以保护。打劫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,后果很严重。如果士子的钱财被劫或者书籍被打劫者损坏,士子会到县衙报案,如果县里查办不力,他们可以进京向御史举报弹劾。因此,一旦士子遇到打劫,地方官员就会非常紧张,一般会限令破案,并严格侦办。
清代乾隆年间,就出现过一起打劫举人的案件,影响颇大。当时,在卢沟桥税关,几个税关人员敲诈路过的举子,还毁坏他们的书籍,并打伤了举子。举子进京之后向御史告状,御史向皇帝参奏一本,乾隆皇帝大怒,敕令严查,杀了三个行凶的差役,且将主管官员降职处分。此事传谕全国,此后全国关卡都不敢为难举子,并且都是善待举子。
当然善待举子并非清代独有,在一千多年的科举历史中,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定,比如举子赴京参加会试,在所乘车或船的前面,会挑出一面黄旗,上书“奉旨会试”四字,有了这个招牌,沿途土匪见了会避让,即便是遇到关卡水闸,当地官员也不会阻挡。在古代,关卡水闸都是按时间节点开闸的,一般情况下,船只都要等到开闸的节点了,才会放行。只有运粮的官船或者总督、巡抚以及钦差的官船到了,主管员官才会随时放行。但如果是乘坐举人的船到了水闸,也会享受特殊待遇——随叫随开。
有官府的保护,再加上大部分读书人并不富裕,所带盘缠并不多,强盗土匪一般不会去打他们的主意。
进京赶考官府出路费
参加科举考试,行旅艰难,这里就涉及一个问题,赶考的费用哪里来?几千里的路程,行走数月,食住行费用不菲。官宦之家或者富家子弟,家境殷实,百十两银子的花费不在话下。穷苦人家,指望自家筹措,根本不可能。
为了发现更多人才,历朝历代,对读书人制定了相应的资助政策,比如,会送盘缠或者用车马接送考生。汉代,虽然没有科举制度,但有“举孝廉”之类的选拔机制(各地官员、乡绅推荐出来贤良之人,为中央朝廷效力),对于被征举的读书人,官府用车马接送。《后汉书·武帝纪》记载:“举贤良方正各一人,遗诣公车。”后来,科举制度成熟后,入京参加会试的举人,以“公车”来代称。
在有些朝代,官府干脆直接给举子发钱,让他们乘坐车船,即公车费。这笔费用由知县代请,藩库支出。清代顺治八年(1651年)规定:举人参加京城会试,由各省布政使给予盘缠。“安徽十两,江西、湖北皆十七两,福建十五两,湖南十四两,广西十二两,浙江、河南皆十两,山西七两,陕西六两,甘肃、江苏皆五两,直隶、四川皆四两,山东一两,广东二十两,惟琼州府增十两,每名三十两。”琼州属于今天海南省,最为偏远,因此给予的资助也最高。
清代,不仅会试有公车费,对于参加乡试(考举人)的秀才也有支助。一般是由本州县给路费三两。虽然由县州到省府,远比县州到京师要方便,但这些钱也远远不够秀才们参加考试,因此,地方上的乡绅、家族也会给予一些资助。比如江浙地区,学风醇厚,也非常鼓励教育,对于参加科举的读书人给予奖励。不仅有路费上的资助,考中之后还有奖励,考中不同的身份,享受不同的奖励。同治八年(1869年)江苏毗陵《费氏重修宗谱》就规定:进院给卷资银一两,乡试给卷资银四两,会试给盘缠银十两;入学给花红银五两,出贡给贺银五两;乡试中试给贺银十两,会试中试给贺银二十两,入翰林给贺银五十两,鼎甲给贺银一百两。
此外,各大书院、社学、私塾等也会对参加科举的士人进行援助。省城有省辖州县会馆,京师有各省的会馆,士子参加乡试、会试,可以免费住进所属州县、省的会馆;如果赶考的士子是某个书院的学生,书院对于他也会有资金支持。士子领到了车船旅差费,雇车乘船就自行解决了,但是如果在途中,车坏船故障,或者找不到车船,他也可以向当地县衙请求帮助,所在县衙的官员都会殷勤接待。
历朝历代,因为多种救助政策,解决了不少贫寒读书人的顾虑,使得贫寒之家也涌现出不少人才。比如,宋代的吕蒙正、范仲淹都是极贫家庭出来的考生,他们最终都考中了进士,还做了大官。
“神童”张居正的赶考生涯
清代绘制的张居正画像
科举的三级考试,录取不同功名的士子,考试时间也不一样。县试的时间不固定,各县自行确定时间,通常考试前一个月由县署发通知。县试虽为小考,却是科举的入门考试。没有考中秀才,就没资格进行第二场的乡试。没有考中的秀才,即便到了80岁仍然是童生。
县考之前,先要在县学教官处报名,必须有禀生作保,如果没有禀生作保人,那就不能参加考试。报名之后,教官再派一位禀生作副保,没有副保也不能参加考试。
当然,如果未中秀才,还有一种变通的方法可以参加乡试,即入国子监(国立大学),成为监生(监生又有举监、贡监、荫监、例监等多种)。
明代中兴名臣张居正,嘉靖十五年(1536年),他12岁。这一年,他在湖北荆州府参加县试,并考中秀才。年仅12岁便一举而中秀才,这在荆州府引起轰动,张居正名声大振,人称“江陵才子”的湖广学政田琐还专门对张居正进行了面试,让他写一篇题为“南郡奇童赋”的文章。
《明史·张居正传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:张居正原名张白圭,考前荆州知府李士翱做了个梦,梦见老天给他一个玉印,吩咐他转交给一个孩子。考试当天荆州府点名时,第一个恰恰是12岁的孩子张白圭,与知府梦中所见相同。于是,李士翱将张白圭的名字改成张居正,期望他能像梦境里一样,成为国之栋梁。
嘉靖十六年(1537年),13岁的张居正从荆州去武昌参加乡试。
乡试一般三年举行一次,而且和会试相隔一年,形成的格局是:乡试在子、卯、午、酉年(1537年正是丁酉年),会试则在丑、辰、未、戌年。乡试的时间一般在八月九日、十二日、十五日三天进行。
张居正已是声名在外,这一次很可能高中举人的,不料却被当时的湖广巡抚顾璘拦了一把。顾璘是著名的文学家,少负才名,其才华与当朝的文坛代表何景明、李梦阳不相上下,他也被称为“金陵四大家”。
顾璘认为一个13岁的孩子中举会导致自满,打消他的上进心,对张居正的未来发展不利。因此,他主张给张居正一点挫折,使他更能奋发。顾璘便对监试的御史说:“张居正是一个天才,早些考中举人,原没有什么不可,不过最好还让他迟几年,等到才具老练了,将来的发展更不可限量。”
乡试结束后,湖广按察佥事陈束对张居正非常欣赏,极力主张录取,但是监试的御史想起顾璘的吩咐,又竭力拒绝。最终张居正在这届乡试中落榜。
三年后,16岁的张居正再次参加了乡试,顺利考中了举人。恰巧这年顾璘在安陆(今湖北安陆市)督查,张居正特意前去拜见顾璘,顾璘告诫张居正要做伊尹、颜回(伊尹是初年著名的丞相,颜回是孔子七十二位学生中最杰出的一位)那样有远大抱负的栋梁之才,而不是只做一位少年成名的秀才。说完,顾璘还将束带赠给了张居正。
后来张居正在《与南掌院赵麟阳》书牍中说曾提到这件事:“仆昔年十三,大司寇东桥寇公(按——顾璘,号东桥居士),时为敝省巡抚,一见即许以国士,呼为小友。每与藩臬诸君言:‘此子将相才也。’又解束带以相赠。”
张居正对顾璘也非常感激,张居正曾这样说:“自以童幼,岂敢妄意今日,然心感公之知,恩以死报,中心藏之,未尝敢忘。”
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,23岁的张居正参加会试。会试考三场,明代在二月九日、十二日、十五日三天(清代在三月九日、十二日、十五日三天)。会试发榜后十天,举行殿试。明代在三月十五,清代则在四月二十一。殿试由皇帝主持,陪考人员都是朝廷重臣。
张居正的会试成绩并不理想,成绩排在第一百六十名,殿试后取为二甲第九十名进士。不过,幸运的是,在随后的庶吉士考选中,张居正通过考选,进入翰林院为庶吉士。当时,翰林院没有实质性行政事务,但地位却很高。自明朝中期起,“非进士不入翰林,非翰林不入内阁”。在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二十年后,隆庆元年(1567 年),张居正以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,入值内阁,由此开启了他波澜壮阔的一生。张居正最终兑现了顾璘对他的期许,在吏治、边防、财政等方面采取改革措施,救明王朝于危亡之中。
需要指出的是,从宋代开始,会试后,要经过殿试才能真正取得进士身份。这与宋代的科考案有关。宋代初年,发生过科举舞弊案,有才学的举人未被录取,水平低下的举人却被录取为进士,一位叫徐士廉的落榜举人,击登闻鼓,引起宋太祖赵匡胤重视,宋太祖调查后发现主考官李昉舞弊,宋太祖又在宫殿内亲自复试195名考生,原先录取的38名进士只有26人合格。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,能起到复查的作用,此后殿试作为科举的重要一环被正式确定下来。(黄强)